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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洮河水环境质量评价
摘    要:在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中,水质评价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它既是水环境整治的起始环节,又是水环境整治的末端环节。文章简要介绍了模糊综合评判法的原理和步骤,应用单因子评价法和模糊综合评判法对黄河上游的最大的支流洮河2014年的3个监测断面和16个污染因子进行了水质评价。评价结果表明,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洮河干流水质,调研的3个取样断面中,九甸峡水质监测站和李家村水质监测站断面所属水域年综合水质类别为Ⅴ类,红旗水质监测站断面所属水域年综合水质类别为劣Ⅴ类。通过应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洮河干流水质进行评价,洮河干流九甸峡水库水质监测站、李家村水质监测站和红旗水质监测站3个监测断面所属综合水质类别均为Ⅰ类水,这3个断面所属水域的综合水质类别均达到3个断面既定水环境功能区目标限定的目标类别Ⅲ、Ⅱ、Ⅲ类。与单因子评价法相比,模糊综合评判法考虑了各个水质监测值的程度和污染因子的权重,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水质污染程度的真实情况,进一步解决了水质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指出洮河干流水质改善过程中,总氮污染应是未来一段时间洮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的重点。除此之外,为防止洮河干流水环境质量状况恶化,应提高沿岸截污力度和点源排放达标率,不断发展环境友好的农业、牧业生产技术,通过技术层面与政策层面的结合,削减入河污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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