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一起环保行政复议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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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艳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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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随州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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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省随州市自1991年作出第一起环保行政处罚决定以来,至今已处罚25起,其中影响较大的是随州市燃料公司担报案。下面就该公司担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一案进行分析和探讨。一、案情概况随州市燃料公司属生产经营性企业,该单位在生产经营蜂窝煤和其它散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粉尘、噪声对四周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随州市环保局于1994年5月27日向该单位送达了随环管(1994)048号通知,要求该单位于1994年6月7目前,将1994年1月一12月排污情况,向市局如实申报,同时附送“废水排放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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