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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态终身追责重在“追”
摘    要:<正>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要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不得转任重要职务或提拔使用,已经调离的也要问责。近几年,我国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多项举措,但不可否认的是,依然有部分地方官员没有将生态发展放在心上,毕竟生态建设属于隐性政绩,没有经济政绩见效快,甚至于未等在自己任期内的生态建设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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