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要求: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的建设完善工作,所有矿于201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善工作。那么,距离2012年6月底的限期不到9个月之时,作为紧急避险系统中的重要设施——避难硐室的建设情况如何?我国的避难硐室相关技术是否成熟?设计与建设中有哪些实际的困难?带着这一系列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金龙哲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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