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洗衣机厂东坝仓库特大火灾事故有关责任者受到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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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闻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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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劳动保护》杂志在今年第一期曾以《关于又一场火灾的再反思》为题,披露了1987年10月25日破晨在北京洗农机厂东坝仓库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放。这起事故的责任者和肇事者经北京市朝阳区司法机关审理,分别依法做了处理。 失火犯张宝来,是仓库保管员。失火前,张为避其女友,躲在仓库内吸烟,遗留火种,导致大火,被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仓库值班员张华良、刘鹏远,在值班时睡觉,不履行值班巡逻的职责,被朝阳区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 库工班班长战玉华,失火前见张宝来在仓库滞留,张走后,未依照职责对仓库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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