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液化气充装资源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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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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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安徽合肥23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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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规定了气瓶充装市场的准入制度,明确了充装单位为气瓶安全责任主体.并决定在全国开展以规范气瓶充装秩序为主要内容的气瓶专项整治,以全面实现气瓶充装单位拥有气瓶产权并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气瓶用户租赁使用,充装单位负责气瓶建档登记并对气瓶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的气瓶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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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气瓶充装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液化气 资源 整合 国家质检总局 生命财产安全 准入制度 |
收稿时间: | 2006-03-23 |
修稿时间: | 2006-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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