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险关系析 |
| |
引用本文: | 李国俊.安全、保险关系析[J].劳动保护,1989(4). |
| |
作者姓名: | 李国俊 |
| |
作者单位: | 湖南省保险公司研究所 所长、高级经济师 |
| |
摘 要: | 保险与安全工作的一政性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组织经济补偿和起到保障作用,其根本目的是保障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言而喻,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亦是如此。人们通过安全工作,对危险进行分析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和减少事故及其带来的损失,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险,是资本家为了追逐最大限度的利润,通过保险瓜分工人的剩余价值。但从客观上来说,资本主义国家的保险,同样具有对生产力给予经济补偿和保障的作用。社会主义国家的保险,由于它具有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性质,其保障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更为突出。因此,保险与安全工作在其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