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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探析
作者姓名:杨露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现行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制度存在公民资格缺位、环保组织资格缺乏活力、检察机关资格明确但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制度实效难以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亟需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予以拓展,并最终建立环保组织、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为主,检察机关为辅,公民直接起诉为补充的多元协调共治的原告主体资格制度,同时亦需设置必要的配套措施,以抑制主体资格模糊带来的负面效果。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环境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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