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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领导批准恢复锅炉安全监察机构
摘    要:今年八月,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了国家计委报送的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统一归口,建立、加强锅炉、受压容器监督检查机构的请示报告》,同意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在劳动总局恢复锅炉安全监察局,负责锅炉、受压容器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各省市也应适当增加编制,目前至少不应低于一九六三年国务院批准的编制数。今后,进出口此类设备的监督检验和签发证书工作,统一归锅炉安全监察局负责。这对加强锅炉、受压容器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林彪、“四人帮”横行时期,锅炉、受压容器安全工作机构被撤销,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被调走,使锅炉、受压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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