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环境保护和癌症予防 (二)环境介质中的化学致癌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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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祖辉.漫谈环境保护和癌症予防 (二)环境介质中的化学致癌物[J].环境保护,19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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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祖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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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化学致癌物的定义“化学致癌物”一词最简单的含义是指确凿能在哺乳动物(包括人体)诱发癌瘤的物质。但是,“确凿”也往往是相对的,因为一组观察中并非所有个体都能生癌瘤,而且还在所谓的“自然发生率”。但倘使排除该种物质时,癌瘤的自然发生将是极低而非特异。癌瘤的生成虽属多步过程但大体可分为始发和发展(强化)两个阶段。致癌物一般指参与前一反应者,而将参与后一反应者称为辅致癌物或促癌物。两者在作用机制上可能是根本不同的,但也有些致癌性物质,因实际界线不清而难正确归类。就危害程度而言,一般将显然引起第一步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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