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查处“无证无照”场所 |
| |
引用本文: | 王西平,卢明.谁来查处“无证无照”场所[J].劳动保护,2009(6):48-49. |
| |
作者姓名: | 王西平 卢明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近年来,深圳舞王俱乐部、福州拉丁酒吧等各地娱乐场所的特大火灾事故屡屡发生,而这一系列事故又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那就是都属于“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经营的娱乐场所。大家不禁要问,这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为什么会长期存在,应该由谁来查处呢?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有“无证无照”“无证有照”“有证无照”3种情况。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提出几点不成熟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
关 键 词: | 文化娱乐场所 特大火灾事故 非法经营 经营行为 法律法规 俱乐部 酒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