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法国国家公园的管理体制在借鉴大区公园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改革,10多年来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其主要做法包括:通过"加盟区"的制度设计,为国家公园所在区域的基层地方政府参与国家公园治理提供了渠道;对国家公园董事会的成员构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保证地方政府和社会组织、农民团体等的代表在其中占多数,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在法律上为国家公园管委会与地方政府的协作关系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使帮助加盟区发展成为国家公园的使命之一。对于我国正在构建中的国家公园体制而言,法国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多元共治、合作共赢的制度设计,民主参与、形成共识的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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