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建设用地指标是土地开发权的表现形式,其能否合理配置事关国家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配置的社会经济效益。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我国现行建设用地指标行政配置存在制度局限性,忽略了建设用地指标配置的空间均衡性,社会公众缺乏参与权和价值认同,政府权力寻租,在保护土地资源过程中产生了巨额的制度成本。市场配置具有弥补现行建设用地指标行政配置法律制度缺陷功能,其本质是在行政配置基础上通过私权机制对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再配置。市场配置是建设用地指标配置的立法导向,通过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市场交易的程序制度、指标交易的监督与救济制度,充分保障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通过公正的参与程序和制度规范,控制市场配置引发的建设用地指标投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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