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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当重罚
引用本文:邢承木.瞒报事故当重罚[J].劳动保护,2014(11).
作者姓名:邢承木
作者单位:山东高青读者
摘    要:青岛中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3月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事发后未上报。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安监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对企业罚款200万元,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邱某处以2万8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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