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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治理环境污染制度的探讨
作者姓名:卞有生 刘岭
作者单位:中家环境保护局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
摘    要: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不履行治理环境污染责任的污染者在一定期限内治理污染,消除或减轻危害的制度,在环境法中被称为限期治理环境污染制度。本文对这一制度的适用原则、内容和程序以及若干在实际过程中所遇见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并提出了若干建议。

收稿时间:19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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