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制度浅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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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冬梅.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制度浅析[J].环境,2003(7):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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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冬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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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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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设项目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成为合法污染源,即可以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它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一定要经过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才能排放到环境中。如果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时投入使用或者不能保持正常使用,无法发挥其防治污染的作用,就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而且会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从根本上、长远上损害经济效益,所以很有必要设立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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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染防治设施 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制度 污染源 排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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