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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环保部门需要公开吗?
引用本文:朱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环保部门需要公开吗?[J].环境保护,2011(2):61-63.
作者姓名:朱谦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苏州大学东吴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
基金项目:作者主持的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公众参与环评行为的自在生成与制度回应--以个案分析为中心》,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二元结构及其制度安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0zd&045)子课题《生态文明政府调节机制研究》以及苏州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课题《环境污染防治中的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由于建设项目往往对于公众环境权益产生不同程度的消极影响,因此,公众在维护自身或者公共利益的时候,通常都要求建设单位或者环保部门公开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08年5月1日施行后,公众对于经过环保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要求公开的呼声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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