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制定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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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经贸委和全国总工会国经贸安全〔1999)19号(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要求,南平市安委会决定于9月13日至12月21日在全市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制定了实施意见:一、明确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工作内容,做到有的放矢概括起来为“一个目标、两个重点、四个结合”。一个目标:即以坚决杜绝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两个重点:即把握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是交通安全整治。二是消防安全整治。三是工矿企业安全整治。四是特种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专项整治;把握好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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