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气体不纯造成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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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劳动局锅炉监察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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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1年10月10日,南京市东郊社办五金厂发生了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厂房炸塌,多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南京市劳动局请有关方面专家对氧气瓶中充装的气体进行了相色谱分析,结果表明,氧中含氢为14.92%,混合气体中可燃气的百分比已超过了爆炸下限(氧气中氢含量4.65—93.7%即形成爆鸣性气体)。当焊工在关闭焊枪时,氢氧混合气体流速降低,火焰迅速顺着皮管进入气瓶引起激烈燃烧,使气瓶内压力突然升高,导致气瓶爆炸。 鉴于这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气体制造厂的气体不纯。事后,南京市劳动局和公安局组织了气瓶安全检查小组对全市气体制造厂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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