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如何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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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锦荣.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如何确定[J].中国劳动科学,2011(4):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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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锦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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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滨江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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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5月20日至2010年4月15日张某在某单位工作。直到张某离职,单位也没有与张某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2010年8月,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2008年6月20日至2009年5月19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劝合同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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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时效 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0年 2008年 劳动合同 2009年 仲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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