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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如何确定
引用本文:周锦荣.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如何确定[J].中国劳动科学,2011(4):56-56.
作者姓名:周锦荣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滨江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2008年5月20日至2010年4月15日张某在某单位工作。直到张某离职,单位也没有与张某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2010年8月,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2008年6月20日至2009年5月19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劝合同的二倍工资。

关 键 词:仲裁时效  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0年  2008年  劳动合同  2009年  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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