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怀孕为由撤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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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恒武,钟明华.能否以怀孕为由撤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J].中国劳动科学,2011(5):5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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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恒武 钟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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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潍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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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某原系某公司职工,2010年12月26日,江某与某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该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离职工作交接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于2011年1月6日前完成工作交接及经济补偿金等款项过付,该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011年1月5日,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全部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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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议书 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 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 撤销 怀孕 公司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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