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女职工生育保险全市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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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荣清.实施女职工生育保险全市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J].安全与健康,19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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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荣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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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莆田市社会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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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大力推进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从1991年6月1日起,实施莆田市人民政府批转的《莆田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台资企业、供销社系统企业建立生育社会保险制度。这项改革,社会欢迎,企业拥护,职工满意。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实施三年的基本情况。 《莆田市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的体制。社会保险公司内部对生育保险基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剂,余额上缴、差额拨补。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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