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工作日”概念与伤害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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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大成.“损失工作日”概念与伤害程度[J].劳动保护,19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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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大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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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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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以往使用“轻伤”、“重伤”、“死亡”来衡量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然而实际上伤害后果千差万别,统用这三类去衡量,不能清楚、明确地反映对于工作、生产的长时期的影响。因为“轻”、“重”是一种模糊的概念,轻重是相对的。美国、日本、苏联及其他国家都不使用“轻伤”、“重伤”的概念。 因此,需要有一个量的量度标准。国际上通用的“损失工作日”的概念就是由此而来的。“损失工作日”是衡量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的量。对于各种伤害程度,一概用损失工作日数来标定。 伤害程度的大小应表明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从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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