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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因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死刑的罪犯伏法
引用本文:冯俊青.北京首例因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死刑的罪犯伏法[J].现代职业安全,2006(1):73-73.
作者姓名:冯俊青
摘    要:目前,江苏省海安县已有48000余干部群众接受了包括《安全生产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3000多名职工参加了“安康杯”竞赛,120名镇机关干部和1100多名职工通过了全国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考试。这些活动自去年持续开展以来,已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11期,受培训人数800多人,从而增强了大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控减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关 键 词:事故发生  安全教育  海安县  《安全生产法》  “安康杯”竞赛  自我保护能力  宣传培训  机关干部  安全培训班  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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