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负责”与“负不了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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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劳章.企业“不负责”与“负不了责”[J].劳动保护,1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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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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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个时期以来,“企业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之类话题,频繁见诸于领导同志讲话和报刊等新闻媒介。强调企业负责,既是其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使然,也说明在某些地方“企业负责”还不尽人意,亦即存在着些许企业不负责的现象。如重效益、轻安全,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等,凡此种种,不一而同。这说明,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模式以后,企业已开始向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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