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进京车辆实施环保标志管理 |
| |
引用本文: | 王晓利.6月1日起进京车辆实施环保标志管理[J].河北环境保护,2009(5). |
| |
作者姓名: | 王晓利 |
| |
摘 要: |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环办2009]39号的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外省市机动车辆进入北京市区五环以内(含五环路)将按照北京市机动车绿标、黄标车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环保标志”须粘贴在车窗的右上角,以备进京后交警查验,“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证(进京)”用于办理进京通行证等手续,“环保标志”和“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证(进京)”由省环保厅按环保部要求统一印制,有效期与车辆环保年检周期相同。符合进京的环保车辆,
|
关 键 词: | 机动车辆 环保标志 标志管理 北京市区 排放检测 大气污染 阶段控制 人民政府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