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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地与香港绿色金融的激励政策研究
引用本文:古小东,郑泽华.我国内地与香港绿色金融的激励政策研究[J].环境保护,2021(14):18-23.
作者姓名:古小东  郑泽华
作者单位: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区域法治研究院;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3. 中山大学/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4.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摘    要:绿色金融是实现碳中和目标与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绿色金融的激励政策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源配置。我国内地绿色金融的激励政策在国家层面侧重于宏观性的制度设计和业务指导,地方层面的激励类型多,激励对象、激励标准及其条件的差异较大。香港地区绿色金融资助的类型只有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两种,且主要是针对绿色债券,条件要求和程序规定详尽,尤为重视相关的认证评审。为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实现碳中和目标,建议改进绿色金融激励的方式,完善绿色金融的标准认定与评估认证制度,并加快实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规则制度的衔接与融合。

关 键 词:绿色金融  转型金融  激励政策  内地  香港  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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