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农社发[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不断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篇章。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厕所革命"、垃圾污水治理,建设美丽乡村。2019年下半年,国务院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等14个省(市)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对其他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整治情况进行了调度。总的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整治工作总体进展良好,村庄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目标定得过高、工作操之过急、质量管理和后续管护滞后等问题。为切实抓好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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