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消防民政有色金属航空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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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公消2007]48号)、《关于申请建立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民人劳字2007]5号)、(《关于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建立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请示》(中色协人字2006]209号)、(《关于成立航空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请示》(人字2006]63号)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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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技能鉴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有色金属行业 特有工种 航空行业 民政 消防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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