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适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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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斐民,刘雯.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适用研究[J].中国劳动科学,2014(10):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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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斐民 刘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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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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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性,签订保密协议的高管一旦侵犯公司商业秘密,会同时触犯多部法律。对于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的违约责任、法定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形下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结合国内外理论与实践,本文认为,公司有权选择提起仲裁或诉讼,但当其同时提起多个仲裁或诉讼时,仲裁机构或法院应当仅受理一个。法院裁判时应主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密义务作为证据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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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级管理人员 商业秘密 竞合 管辖权 保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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