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是如何核定排放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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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刚.环保部门是如何核定排放费的[J].陕西环境,2003,10(4):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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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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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市环境监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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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一切排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污者)都应向环保部门申报其排污状况。环保部门认真审核其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等申报内容,并予以公告,数据作为计征排污费的依据。一、核定工作主体。市、区县两级环保机构具体负责排污费核定及征收工作,省级机构负责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排污费的核定及征收工作。二、排污申报内容。排污者向环保机构申报其生产、经营、办公、服务及生活活动中的各类污染物排放状况,主要内容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排放情况。其中:废水主要是排放量(或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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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保部门 排污费 核定 环境保护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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