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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在收缴使用管理方面的新规定
引用本文:杨玮.排污费在收缴使用管理方面的新规定[J].陕西环境,2003,10(4):45-46.
作者姓名:杨玮
作者单位:西安市环境监理处
摘    要:据不完全统计,排污费用于环保补助的资金约占我国同期治理资金投入的16%,大、中城市这一比例可达30-40%。《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加强和规范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法规明确规定:“排污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全部专款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同时规定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该管理办法与现行办法相比在收缴使用方面作了较大改革。一、在排污费资金的收缴管理方面首先将单因子…

关 键 词:排污费  管理  环境保护  环境监理  环境质量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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