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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黑名单”企业交责险上浮10%
摘    要:为了有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印发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被纳入黑名单。被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被采取向社会公开曝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上浮10%、

关 键 词:黑名单  天津市  上浮  企业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  违法违规行为  安全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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