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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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安监总厅统计〔2014〕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干2015年1月至10月,对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幵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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