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航天部建立安全责任者备案及报告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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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最近,航空航天部就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责任者逐级备案和重点控制厂(所)定期报告制度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第一负责人,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技安部门领导都要向上一级主管技安部门备案;备案由各级技安部门负责,建立卡片或名册,明确本人的安全工作职责,并经本人签字盖章;在全面抓好各单位安全工作同时,确定重点控制厂、所。同时,要求对这部分单位建立定期报告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掌握科研生产中的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季度开展安全检查、培训、宣传教育、重大安全例会等活动的情况,伤亡事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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