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不受理社会保险争议等问题的一些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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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默.对法院不受理社会保险争议等问题的一些看法[J].中国劳动科学,2004(10):5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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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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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这样一个案例:安徽省某市一家国企改制过程中,由于拖欠职工下岗期间生活费、欠缴社会保险费,以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律为3年为由而拒绝老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等问题,职工张某等30多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张某等30多人又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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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关系 中国 劳动合同 《劳动法》 审判权 社会保险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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