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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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问题,近年来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将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作为改革征地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摆在了突出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最近颁布的《物权法》,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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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工作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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