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工负伤,理应得到待遇 丈夫依法辩护,岂能随意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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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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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张利全同妻子钟德书于1993年11月在重庆市壁山福胜机械厂建厂时被招进厂里做工,1994年6月与厂方签订了劳动合同。1995年4月5日凌晨2时,钟德书在车间运送产品路过80吨机床时,被机械加工后剩余的铁块砸伤右脚跟,当即被送往马坊医院治疗。20多天后伤口基本治愈,I“方报销了钟德韦住马坊医院的全部医药费,随后安排钟德书看守大门,几天后又上冲床工作01995年6月9日,钟德书旧伤复发,张礼全送钟德书到劈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该医院在出院证上建议‘然息“天,3个月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住院匕大,共用去医疗费83.70元。钟德书回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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