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治污“祭猛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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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秀亮,欧核.佛山治污“祭猛药”[J].环境,2013(9):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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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秀亮 欧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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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果季考、年考不及格,不仅考核金将被没收,区长、分管副区长还有可能被市里诫勉谈话,而相关责任人当年将不得‘评优’。""各区每年要交200万元年度考核金和100万元季度考核金。如果季考、年考不及格,不仅考核金将被没收,区长、分管副区长还有可能被市里诫勉谈话,而相关责任人当年将不得‘评优’。"近日,佛山市环保局召开《佛山市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通气会,正式向公众解读这一被称为佛山史上最严的环保责任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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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佛山市 责任制 责任考核 相关责任人 河涌整治 年度考核 副区长 水质达标 水环境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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