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工作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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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柏萍 李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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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确认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已有明确规定,做好这方面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安全,意义重大。近来,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都已采取措施进一步做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但长时间来,由于重大危险源的特殊性质.由于其对安全的威胁并非明显的而是潜在的。因而容易为人们所忽视。所以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如:介绍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知识、反映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现状和进展、理论探讨的成果等等.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希望本刊本期编发的两篇文章.能给安监和相关部门提供借鉴.也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所了解,以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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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大危险源 《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 普查 人民群众 管理工作 监管工作 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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