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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矿场保安费”与矿场安全
引用本文:吴坤玉.台湾“矿场保安费”与矿场安全[J].现代职业安全,2005(7):62-65.
作者姓名:吴坤玉
摘    要:台湾矿业开发与监督管理最主要的法令依据——《矿业法》及其施行细则,从1930年公布施行迄今,已做了15次的修正。最近一次为2003年12月31日修正公布,这次修正,其内容有许多重大变革。其中与矿场安全相关者,如废止第82条“矿场保安费提存”之规定(回归到矿场安全法之规定)。“矿场保安费提存”之规定,整整施行了44年,与台湾矿业开发整个演变过程,息息相关,相伴相随,是台湾矿业开发的安全保障。

关 键 词:矿场  台湾  保安  2003年12月  矿业开发  监督管理  演变过程  安全保障  安全法  相关  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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