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新起点——兼论《环境保护法》修改应当纳入环境公益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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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别涛.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新起点——兼论《环境保护法》修改应当纳入环境公益诉讼[J].环境保护,20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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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别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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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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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问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具有社会稳定风险,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环境立法应当充分认识我国社会转型期和环境敏感期共存、环境风险高发期与环境意识升级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妥善应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公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新挑战,并有所创新,积极探寻保障公共环境权益的新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是公众通过合法程序,化解重大环境纷争的有效途径,应予大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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