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基本案情和审理过程
2011年5月4日,利川市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利川市Z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公司)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染了清江.接到举报的当天,利川市环境监察大队监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的污水确实从粗格栅池溢出排入清江.
通过对所排污水的监测,结果显示:悬浮物、粪大肠菌群等指标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因此,利川市环境监察大队初步认定Z公司排放污水污染清江的事实成立,决定立案调查.经查:本次污水排放事件是由于Z公司疏于对值班人员的管理,未按水泵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适时调节水量,致使污水的进水量大于泵水量,多余的污水从粗格栅池外溢污染了清江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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