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花炮药物自爆重大事故的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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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青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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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醴陵市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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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9年12月10日凌晨2时31分,醴陵市城关出口花炮厂发生一起重大爆炸、火灾事故,居民2人死亡,250余栋房屋受损,企业被迫停产,直接经济损失达65万余元。 经专家勘察鉴定,此次事故是由于该厂二车间73号药物中转库内所存含有镁铝合金粉的亮子硝受潮吸湿发热,通风散热不良导致的自燃自爆,并殉爆了毗邻仓库内的花炮药物,继而引燃了附近仓库所存的烟花材料及其半成品和操作工棚。 根据事故的技术鉴定材料,自爆原因在于该厂制作“亮子”时掺有一定量的水份,烘烤后缺乏严格的质控指标、检验制度及其规范,无法确保亮子硝药物干燥充分或干湿均匀。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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