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违章者套上“紧箍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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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习小勇.给违章者套上“紧箍咒”[J].现代职业安全,2004(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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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习小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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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赣西供电公司根据多年的反违章情况,结合安全工作的需要,出台《赣西供电公司违章作业处罚实施细则》,加大了违章处罚力度。细则规定了19种严重违章行为和16种一般违章行为。对职工在生产施工作业中发生一般违章行为的,对该职工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严重违章行为的,除给予数额可观的经济处罚外,对该职工还将取消“文明职工”资格和待岗学习2个月,待岗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后安排上岗。对在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一般性违章的职工,按严重违章给予处罚。该细则还对夜晚进行抢修试验工作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必须经基层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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