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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不能“带而不用”
作者姓名:杨涛
作者单位:杨涛
摘    要:<正>前不久,笔者随同某企业工会、安监、劳动人事等部门组成的劳保用品佩戴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组到生产一线检查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时发现,由于企业的强制性要求,职工上班基本上都带上了工作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统靴、毛巾等劳保用品,但是劳保用品带到现场后却存在使用不规范,甚至带而不用的现象,令人堪忧。比如,有些职工干活时把本该戴上的口罩挂在胸前或者耳朵上,原因是嫌戴上口罩太热或呼吸不舒服;有些职工在进行电焊、切割作业时不戴护目镜,而是侧着身子迷着眼睛,这不仅存在安全

关 键 词:劳保用品  劳动人事  强制性要求  人身伤害事故  令人  用人单位  见惯不惊  戴就  基层生产单位  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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