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治理制度应与企业法人代表切身利益挂钩 |
| |
作者姓名: | 钱军 |
| |
摘 要: | 限期治理制度,是指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在特殊保护的区域内超标排污的已有设施,由人民政府决定,环境保护部门监督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的法律制度。它是以环境保护规划为依据,并与污染集中控制,环境综合整治、污染物总量分配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突出的污染源与污染区域进行治理,具有计划性、强制性特点。我国《环境保护法》
|
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污染 治理 限期治理制度 企业法人代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