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以人为本的交通执法新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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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毅杰.“首违不罚”:以人为本的交通执法新理念[J].安全与健康,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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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毅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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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罚款为主到教育为主,吉林省昆明市交警部门结合"移动警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率先在全国推行了"首违不罚",即驾驶员在前两次发生10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任意一种时,交警只对其进行警告,到第三次才给予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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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警部门 以人为本 驾驶员 昆明市公安局 罚款 交通规则 人性化 违规行为 违法行为 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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