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劳动法解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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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学强.适用劳动法解决事业单位人事争议[J].中国劳动科学,2005(9):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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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学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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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是指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上世纪50年代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建立,就存在人事争议,只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在人事问题上发生的种种矛盾,基本上是通过政策、行政命令等“计划”手段内部解决。90年代中期,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职工民主观念和权利意识的不断加强,人事争议矛盾日益突出。2003年9月5日,最高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3]13号,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为人事争议进入司法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适用劳动法解决人事争议还有很多障碍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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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人事争议案件 劳动法 适用 聘用合同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 计划经济时期 90年代中期 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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