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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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超.谈谈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J].劳动保护,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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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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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这一规定,可看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个是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结果;另一个是被告人的行为必须是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凡具备这两个前提条件,案件的被害人都有权从刑事诉讼开始一直到法院判决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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